2022/8/16 9:16:50
老师请问 两处取得工资薪金 还是一处工资薪金一处劳务报酬 这个界限怎么区别啊
无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从法律层面上都是允许从两处及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按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区分劳务和工资,主要看签订的合同性质
那比如什么形式可以在第二处工作算工资薪金 ?
比如我兼职出纳 我怎么签订算工资薪金 怎么又算劳务报酬呢
劳务所得和工资薪金的辨别标准:
如果用工单位不能提供保底工资,而由劳动者承担其劳动付出的全部风险,即有可能得不到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综合风险因素,会达成一个包含风险溢酬的合同价格。此时,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劳动者是一个按合同约定交付劳务成果的独立个体,用工单位的权利只限于在约定时点受领约定标准的劳务成果,至于劳务成果的形成过程,其在所不论,也无权干涉。劳务提供者可能要承担一部分人力消耗以外的成本,但都已包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内。该合同价款要按劳务报酬减除20%费用后计入综合所得征税。但如果人力消耗以外的物料消耗占比太高,个体劳动者为了避免过重的税负,必然要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法律形式,以取得准确核算、据实申报纳税的资格。
如果用工单位承担提供保底工资的风险,劳动者无须承担劳动成果失败的风险,则双方综合此风险因素,必然要在劳动时间、劳动地点等劳动规定上作出平衡风险的措施,即劳动者要服从用工单位的劳动制度,这样就达成了自由和风险的平衡。由于有保底工资,劳动者也更倾向于维持这种劳动关系,也无意愿承担其他劳动成本,除非用工单位给予了其他补偿。即使这样,税法上一般也认为,这种成本不是劳动者的成本,而是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所以,工资薪金所得无须扣减20%费用,全额计入综合所得征税。
工资薪金也不在于是不是全日制的上班是吗 但我觉得像这个承担劳动成果失败的风险,有点像工作失误啊
你就算正常的工资薪金这样正常的上班,你工作失误了,你也要承担这个劳务报酬的成果失败有啥区别。。
现在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都可以合并为综合所得,哪种方式节税就选哪种
不必要纠结这个
但是劳务报酬好像会缴纳的多一点
前期代扣代缴是预缴,后面年度汇算合并一起也是一样的
多退少补
等于说他前期是按20%去预缴纳,然后最后合并工资薪金一起进行计算,多退少补,是吗
老师可以说一下是哪一个文件吗
是的
哪里有详细的说明呀
哪里规定拉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25088.html这个是税屋的解析,你可以看一下
好的谢谢老师!辛苦了!
这里好像是辨析,但是关于劳务报酬计入合并工资薪金那个没有提及,我想问这部分在哪里可以查看
这个一直存在争议,公司一般按照两处工资核算,税局稽查偏向于认定是劳务报酬
老师,我是想问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合并计算是有什么政策or规定吗
在哪里可以看到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
好滴好滴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