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我们在深圳,现在有个A公司是主要接业务的,但是时间比较长了,也有些税务方面的隐患,所以想逐步把业务转移到B公司去,转移差不多了以后,就把A公司注销了以绝后患,这是背景。 B公司现在的情况是业务断断续续,进项比销项要多,因为未来想让B公司为主,为了保障税务正常,我现在采用的办法是根据销项去抵扣进项,控制每个月按百分之一左右的税负率去缴增值税。我想知道有没有这个必要? 如果我不控制,进项都抵扣了,很长时间内增值税都是有进项留抵的,导致不缴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进项票里面,有15W的进项税额,是去年底购买小车#其他行业#
浏览: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