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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亲,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0%;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15: 查看全部回复
9220
李伟老师
您看,他是这样计算咱把公式分析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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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大家所说的用税负来计算推算就是用销售收入乘以税负率等于准备缴纳的税额,但是你这个表上写的税负1.5,但是乘出来不是表上的数,你用电脑打开表格看看这个所得税计算的公式就能看到计算过程也就会知道计算原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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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意思是历史申报的申报表打开是空的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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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开票的时候是开的免税票还是有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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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目前这个扣除额是累计制度的,每个人的剩下的扣除额是不同的,你这个个税按那种来申报有,三种方式可以测试,1、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申报2、全额按照年终奖进行申报3、部分纳入薪资所得去申报把扣除额扣除完后,剩下的那部分按照年终奖去做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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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财务报表需要进行上传电子版的呢,上传是会一定时间的延迟,需要第二天才会显示出来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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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好利润表上的数据填写就行,怎么不正确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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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代开的是3%还是1%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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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按季度征收,开票金额没有超过30万,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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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在开票系统里面进行抄报税,然后在进行申报税款。月初登录开票系统会自动的抄报税,但是建议每月月初都是要进到系统里面,在状态查询里面看一下开票截止日期是否已经变成了下个月中旬,如果是已经是下个月中旬,一般是自动抄报成功了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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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享受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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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对于这两个税种只有这样的优惠,针对疫情各个地方税局在这个两个税种上是暂时性免征政策,具体由地方税局公布执行,具体跟当地税局确认下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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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分配比例填写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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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就是这样填写,因为您的这个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在账务处理和税收处理是一致的都是833.10,这样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8668
亲,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一般是根据合同上的金额进行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呢,如果没有合同有的税务局会不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呢,但是有的税务局会进行核定缴纳印花税的呢。有的是按照你们的收入*2*70%来进行核定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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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需要把有税率的红冲,开具免税的发票的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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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都要做工商年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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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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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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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注册资金是以货币资金形式实缴后,是应该存在公司银行户中的,可以去银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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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具体的是指的是哪个税种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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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一年内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基数为准),按缴费人员的所有员工人数来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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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贵单位每月记账时都及时在社保局打印缴费单据并及时入账的话那就以账本中的数据直接填写即可;如果每月每月没有及时打印入账,需要根据社保缴纳单据来获取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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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条例属于财税〔2019〕13号文件,该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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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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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您说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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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后可以根据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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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给这边提供下,然后 您需要核实下咱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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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同学,您提交的问题比较多,请一个一个提交问题,咱一个一个来解决,我先给您说怎么填写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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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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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不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也不需要结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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