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小规模可以税局代开,只能开3个点的专票,开不了13个点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601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荣老师
根据公司规模,如果50万金额不算大的话,可以 借:管理费用50 dai:银行存款20 应付账款3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27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郭艳飞
6月计提,6月发放一部分,7月发放一部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03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617 0赞 0评论 收藏
开保险服务比较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13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逾期申报需要到税务局补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966 0赞 0评论 收藏
原始凭证一般附在第一笔凭证后面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13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8910 0赞 0评论 收藏
期末需要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调整汇兑损益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252 0赞 0评论 收藏
是把账交接给你们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602 0赞 0评论 收藏
什么表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34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力
就是这些价外费用要价税分离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258 0赞 0评论 收藏
这个你得需要看领导具体要求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303 0赞 0评论 收藏
属于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251 0赞 0评论 收藏
有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132 0赞 0评论 收藏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54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咨询服务类一般纳税人是6%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728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对方重复开票了退回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43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013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32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