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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按照实收租金作为纳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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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费用和房产税没有直接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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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COCO老师
接下来6个月还是要正常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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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房产税网上这个模块不成熟,一般都是去大厅办理了,带着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你们出租房租了,那就带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出租合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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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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