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6 12:01:28
是这样的,我2021年8月31入职现在的公司,到2021年12月底给公司法人的另一家公司开了有金额40多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我所在的公司账户上没有钱,公司法人的另一家公司的财务每个月会转钱到我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叫我开相应金额的发票,有给我看合同,我的职位是行政,但是因为公司财务那些外包了,我刚来的时候也不懂,法人另外一家公司的财务就叫我开发票给他们公司,一直开到了去年年底,前几天税务局的人打电话给我,说公司被人举报涉嫌虚开发票,之前代理的财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绑定了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过只绑定了几天,被我发现后就取消了,我想问下我需要承担的责任,谢谢
真实的情况是没有实际业务,只是为了平往来转账,给开具的发票是吗?
要先确认下是否存在真实的业务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虚开发票情形,你先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如果是真实业务,没有关系,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和专管员说明情况
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是征管法对虚开发票的处罚
你只是几天的财务负责人,影响应该不大,最好保存好别人让你开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合同复印件等各种资料,也可以看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具体岗位,尽量把自己摘清楚
好像是没有真实业务的
你只是负责公司内部的行政工作,只是根据外账要求来开票的是吗
像你这种风险不是很大,首先开票不是你的工作内容,有聊天证据等资料可以证明你自己不清楚这是虚开发票,你只是几天的财务负责人,可以和现在的财务负责人联系
是的,好的了解了,谢谢老师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