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龙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本年度发生以下事项: (1)会计档案管理人临时请假一星期,由出纳接管,但未办理接管手续。 (2)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的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案例思考: (1)该公司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合法吗?是否需要办理交接?为什么? (2)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原标题:坤龙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本年度发生以下事项:
(1)会计档案管理人临时请假一星期,由出纳接管,但未办理接管手续。
(2)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的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案例思考:
(1)该公司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合法吗?是否需要办理交接?为什么?
(2)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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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 11:35:31
坤龙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本年度发生以下事项:
(1)会计档案管理人临时请假一星期,由出纳接管,但未办理接管手续。
(2)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的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案例思考:
(1)该公司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合法吗?是否需要办理交接?为什么?
(2)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需要交接,不相容岗位要分离
不合法,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有会计资格从业证书
补充: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体条件是两个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会计师以上会计职称。
补充:《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