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1 21:35:21
有分支机构的总机构季报所得税收入怎么报的
如果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总分机构所得税申报收入时,还是分别报收入吧?分支机构还要分摊所得税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为分支机构不是企业法人,所以分支机构不能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政策的呢。
如果分支机构是新设立的,当年是不需要就地分摊,全部的收入汇总总机构,有总机构就地预缴。或者是总机构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分支机构也是不需要就地预缴的呢。
你说分支机构需要异地预缴所得税,那么总机构汇算时,要不要合并一起汇算呢?
是的亲,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合并一起进行汇算的呢
如果上年度总公司是小薇企业,分公司不需要异地预缴,难么总公司报所得税季报收入时候,是要合并分公司收入么?
是的亲,如果上年度总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分公司是不需要就地预缴,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分支机构的收入费用汇总到公司,由总公司在当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谢谢老师
不客气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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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都可以开发票么?是不是只有非独立核算才汇总和分摊所得税,独立和非独立到底不一样在哪里
亲,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只是内部的一种说法,在企业所得税上,都是需要汇总计算的呢亲,就地预缴的呢
谢谢老师
不客气的亲
如果分公司没有开发票,就不存在分摊所得税吧?
不是这样算的呢亲
分公司没有收入和费用的话,就不分摊群的所吧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 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 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0.30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存在多个分公司,即使你们分公司是没有收入也没有费用,但是如果其他的分工是有收入和费用的话,你们是需要根据算出的分摊比率按照上述公式进行分摊预交的呢。
我刚才问了,分公司有的有收入,是独立核算在异地也交过所得税,那么我是不是就要填那个所得税分配表,
收入和费用我还是填总公司的吧?
汇算是怎么弄分公司的?
需要在主表中填写,不需要单独的填写分配表,这个在预交的环节已经没有这张表了。
稍等亲
我们这个月出现单独的分配表了
以前都没管过,
你们企业所得税预交的时候有单独的分配表是吗,截图发一下我看一下
我发的图你能看见么
亲,可以看见的呢,你们是分支机构还是总机构的呢
总机构
分配表最下边那个
我是给代账的
所以以前不知道分公司还有收入
嗯嗯,总机构在预交的时候需要填写这个表的呢,分支机构则不会存在这个表
好的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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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不是就需要把所有总分的那些,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按照35%/35%/30%算出来加权平均分摊率,把总公司的整个应纳税所得额分摊
季报收入我就只填总公司吧
老师,我发了两个红包,谢谢
稍等老师这边看一下哦
不急
亲让你久等了呢
如果是分支机构的话,这个1-15蓝不需要填写
预交的时候只填写这个老师给你框的地方
总机构申报预缴的时候 需要填写附表需要填写分配表和主表的
填写上述栏次
看一下对申报填表这块是否还有什么疑问,如果有不理解的话,我们是可以在进行沟通讨论的哦
好的,最起码我也知道大概怎么回事了,否则我连问题都搞不清楚,问都不知道怎么问
嗯嗯,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预交申报填表的时候,一般是按照上述来进行申报填写的呢。
总机构不需要再季报时填写分支的收入吧,他们在当地预缴的
总机构的在预交申报的时候,收入和成本需要填写的是总机构+所有分支机构的呢
总机构上填写这一块的金额是:总机构本身自己+所有分支机构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