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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他们有发票联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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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ucky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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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颜老师
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当月作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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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当月的开错了,可以直接作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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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主要是税号和公司名字不要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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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跨月已不能作废,可以红冲。又因为专票已抵扣,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审核通过后销售方再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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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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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有红字发票过来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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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跨月的不能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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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借银行存款,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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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jessica老师
不用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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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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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上把这个专票空白作废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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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本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吗还是上月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77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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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利润,不能撤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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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每月作废发票没有数量限制,但作废发票必须在开具发票的当月才能作废,如跨月就不能作废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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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月开错了可以作废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273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作废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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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是的,严格来说三个不能是同一个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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