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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认缴资本是500万,一共是三个股东!现在有两个股东已经完全达到认缴出资比例并且已经超过认缴额!另外一个股东并未认缴一分钱!所以现在新公司法不是规定五年内必须实缴注册资本吗?所以我的问题是:那两个超过认缴比例的股东做账的时候是继续做实收资本,还是超出比例做资本公积?全做实收资本的话就可以立即满足新公司法的规定!#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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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就是我这边是几家连锁酒店,然后设立了几家公司,包括个体户和有限公司。除了小股东不一样,大股东那几个差不多。 报账现在他们打算走公账了。 1.问题在于这几家酒店(企业),可以共用一个公户来走账吗?还是说必须一家企业一个账户来给各店的垫付人和供货商转款? 2.主办会计和出纳都签我名有问题吗#餐饮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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