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发现第二季度已申报已发放已缴纳的个税有问题,工资表个税预扣金额大于实际应申报金额,多预扣了员工1.38元,多缴纳给了税局1.38元,我已经在个税系统里更正了个税申报,暂未去税局申请退税,请问账应该如何调整?发放工资的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补发给员工的凭证,税局退税回来1.38元的凭证分别应该怎么做分录?#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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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给员工在个税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操作的问题。我们公司七月份退休了一名员工,我在系统里也及时更改了人员信息,改为非正常,离职日期为7.31。然后人资在九月份又补发了这名员工之前的工资,我在10月申报个税,将这名员工人员信息改为正常,重新填了入职日期9.1,离职日期9.31(因为当时打电话问了税局,说按有减除费用5000操作,我只有这样修改了日期才有减除费用5000)。现在12月份人资又补发了工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修改这名员工人员信息才是正确的?入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应该怎么填?以及给#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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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个税移交到我这边的时候 已经是没有某个离职的人员了,所以我这边现在的个税系统里面是没有这个人员记录的。本来税局是说之前申报这家公司的财务,在之前申报个税的电脑上,登录这家公司个税,把张伟柱这个人员做非正常处理,离职日期填写他真实的离职日期,税务系统才能检测通过。但是之前的财务说他也已经没有这些信息了(当时外包的)现在要怎么才能处理该人员为非正常离职状态呢#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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