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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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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您好,是捐赠的15万相应的增值税减免借:营业外支出dai: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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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在12月末对当月职工薪金进行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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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计提的部分金额大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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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科目互调就可以,这两个科目同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下,科目互调是不影响本年利润,所以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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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入账: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dai:应付职工薪酬—临时人员-工资 会计上处理就按照这样的科目设置把临时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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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报说明:“20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纳税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选择“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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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你们是劳务派遣的员工还是自己的员工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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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考虑个税问题的话,都是可以的。2、如果考虑个税的话,这个要分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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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咱本年利润年末是亏损还是盈利?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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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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