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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相关规定,该企业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因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项目应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次月申报时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700 贷 其他收益700 为什么数额不是880,全部的加计抵减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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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是运输行业,2022年税管员让我们提交加计抵减的申请,2022年也就一直享受这个政策,然后今天呢税管员又打电话说我们单位不符合,现在让我们修改报表补交税款,现在算了下大概要补交10万多,老板就不愿意了,请问这个有什么解决办法吗#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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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餐饮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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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政策免征增值税什么意思呀?现在新政策小规模开发票的税率是百分之1么?免税月不超过10万什么意思?小规模开普票税率是多少?《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总结如下: 1、免征额度回落至🈷不超10(季度不超30万); 2、取消小规模免征政策,调整至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范围和比例调整,原生产生活服务业统一加计抵减10%调整为生产服务业加计抵减5%;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10#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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