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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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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收到进项发票是要认证的,自己开的销项发票是不用认证的税盘每月按时抄报和反写税盘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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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你具体的是指的是哪个税种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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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利润就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公司在发生支出时都进可能的索要发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所得税,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来合理避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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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科目互调就可以,这两个科目同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下,科目互调是不影响本年利润,所以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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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入账: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dai:应付职工薪酬—临时人员-工资 会计上处理就按照这样的科目设置把临时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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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80不是体现在期末留抵税额行,而是在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中体现,实际抵减的时候直接写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dai: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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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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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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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想表达的是你取得费用成本发票认证期限是多长 时间是吗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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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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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报说明:“20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纳税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选择“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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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因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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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说明税务还没有你企业的任何资料,那么税种都没有给你核定,所以无需汇算清缴了,只要你确认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另外个体户的所得税是个体经营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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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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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能抵扣的进项=含税金额 ÷(1+1%)× 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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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条例属于财税〔2019〕13号文件,该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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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要问的是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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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这张票暂时不认证的话,后期还要认证就不要勾选就行了,需要勾选的填写是,暂时不勾选的就不要点那张票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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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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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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