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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贵公司暂时不符合申领电子专用发票的条件。2021年1月21号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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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如需变更办税人员,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办理该业务。 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天米财会宝”可以直接免费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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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全部开的是1%的普票,且收入不超过30万的话,不用填写减免明细表。如果是开的有1%专票的话,是需要填写减免明细表的。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是解决了您的问题,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蟹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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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申报之前报税盘抄税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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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下个月开的进项可以抵扣下个月的销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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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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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什么名目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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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种情况不属于开红字发票的情况,毕竟你们不是因为开错发票或者发生退货的情况,你们提供给对方盖章的复印件对方即可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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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申报收入都是税前收入,包含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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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企业的真实情况,没有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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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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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专票加普票合计超过30万普票也需要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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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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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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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看了一下金额没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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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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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开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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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自己计算,我们只提供计算指引: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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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你要明白挂靠的意思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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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公告中指出: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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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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