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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免征印花税的账簿是除: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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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开的普通发票的话,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开的有专票,那么专票部分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去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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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退回重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欢迎下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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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这个是属于系统问题,可以联系一下电子税务局软件客服进行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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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时的差额计入到物业企业的收入,其收到款项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dai: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支付代收的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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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且没有用于不得抵扣情形的,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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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可以在电子税局我要报税申报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在2021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2020年12月购进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也就是在2021年了,所以在2021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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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有效期主要看是否有出新版发票,如果出新版发票的话,旧版的就不能用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新旧版发票使用时间 套印有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只能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从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发票监制章印制的发票,从通告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为新旧版发票使用过渡期。”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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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用的有两个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提示:其他省份大部分也是按照50%减免!(具体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109 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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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申报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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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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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信息安全产品*门禁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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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贵公司暂时不符合申领电子专用发票的条件。2021年1月21号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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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发票销售方区域或发票监制章区域,点击鼠标右键,点击“验证”按钮,可查看签章是否有效。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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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利息收入,用财务费用借方负数表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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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您的意思是公司申报的时候没申报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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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 计入生产人员的工资社保计入生产成本,最终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服务行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工资社保直接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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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残值一般是公司自己确定的,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按照5%计算残值。汽车的折旧年限是最低是4年,可以超过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和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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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2%手续费返还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一条规定:“‘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企业为股东股权转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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