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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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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可可
意思是个人与公司间签订了服务合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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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增值税 728000/1.01*0.01=7207.92 附加税=7207.92*12%/2=432.7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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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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