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144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娜娜老师
加油费可以报销,保险费不能报销,因为老板的车即使不是用于公司使用还是会交保险费的,因此这种无法区分的费用公司不能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4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一般是当月的费用需要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419 0赞 0评论 收藏
核实员工填报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4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木言
需要申报,现在是全员全额申报,不管多少收入,都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31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单位部分,因为只有单位部分进利润表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296 0赞 0评论 收藏
就是你税金及附加科目下面的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27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第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23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如果是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223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的,属于价外费用,可以加在产品价格里一起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22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捐赠股权按照持有股权的原值确定捐赠金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二条规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9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wam
对账单中的负数表示支出。也就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dai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89 0赞 0评论 收藏
对,武汉适用个体户双免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8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微尘
您这个月税盘没有上报汇总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4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你可以在国家信息公示网找到你们所属的省份,或者是在你们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去,然后按照相应的提示进行申报,然后根据你们2019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来进行填写你们的公司的资产状况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3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属于虚开发票!A向B销售货物,理应A向B开具发票。C和B之间没有业务产生,不得为B开具发票!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3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my老师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综合申报里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3、首先选择主表,点击“进入采集表”,点击“增行”,填写所有带星号的项目,点击“保存”。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12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许老师
应付暂估能和预付账款一般不会对冲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08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 您可预约综合或发票管理号至办税服务厅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如不方便本人亲自前往,可让代理人携带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至办税服务厅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07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发给代办个人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