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两个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不视同销售。假设是甲机构和乙机构,我看网上说不视同销售是因为如果是同一县市的话,未来销售是合在一起纳税,“合在一起纳税”这句话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原标题:请问,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两个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不视同销售。假设是甲机构和乙机构,我看网上说不视同销售是因为如果是同一县市的话,未来销售是合在一起纳税,“合在一起纳税”这句话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然后因为是合在一起纳税的,那就在乙卖出去时算一次销项就行了,甲移送乙时就不用算了。乙买出去时算的那一次是怎么包括了2次销项的?老师能拿具体数字举个例子给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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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5 18:54:41
请问,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两个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不视同销售。假设是甲机构和乙机构,我看网上说不视同销售是因为如果是同一县市的话,未来销售是合在一起纳税,“合在一起纳税”这句话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然后因为是合在一起纳税的,那就在乙卖出去时算一次销项就行了,甲移送乙时就不用算了。乙买出去时算的那一次是怎么包括了2次销项的?老师能拿具体数字举个例子给我看看吗?
这个主要是税务局税源问题,同一个地区的税务局是同一个 ,不涉及到税款地方征收的问题 ,所以同区县移送不视同销售,被移送机构销售后确认税金就可以了
不同区县如果不视同销售缴税,移送机构税务机关移送出去商品就收不了税了,所以视同销售
老师,我那个图是不视同销售的,没2.6进项,那就是把3.9销项全额上交。我铅笔写的那个是视同销售,有2.6进项可抵扣,那就是共上交2.6元。怎么视同和不视同上交的税还不一样啊?我这么算的对吗?
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