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0
浏览量
4582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因销售家电而收取包装物押金 11600元,9日到期,客户夫饭还包装物,按明相关约定,押金收归商场所有,但商场- 直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主管国税局要求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增值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原标题: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因销售家电而收取包装物押金
11600元,9日到期,客户夫饭还包装物,按明相关约定,押金收归商场所有,但商场-
直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主管国税局要求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增值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2022/6/14 14:01:01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因销售家电而收取包装物押金
11600元,9日到期,客户夫饭还包装物,按明相关约定,押金收归商场所有,但商场-
直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主管国税局要求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增值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押金还退吗?
不
押金不退要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增值税
上面那个看不清 就看这个
老师这这题 是案例分析题
到期未返还包装物,押金归商场所有,单独核算的,做销售处理
那是正确还是错误啊
是否正确 因为什么
正确,逾期不归还包装物押金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为什么 可以 多回答点嘛
因为包装物是随着商品销售的,而且押金到期没退回算收入
老师上面那个题这样回答
正确嘛
你跑题了,题上说的是家电,
这样呢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人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不叫价外费用,他是属于单独的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