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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 #复合计征#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生产一种新型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 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钱?
原标题:#消费税# #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 #复合计征#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生产一种新型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
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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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7 11:03:23
#消费税# #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 #复合计征#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生产一种新型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
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钱?
(成本+利润+定额消费税)/(1-从价税率)=计税价格=(0.8×40000×1.1+0.8×1000×1000/500×0.5)/(1-0.2)=45000元
当月应缴纳消费税=45000×0.2+0.8×1000×1000/500×0.5=9800元
组价得到的数不是已经是复合计征的所有销售额的数额之和了吗?为啥还要用组价的价格✖️从价的税率,再➕从量的税额?
我理解的是,复合计征的公式就是从价和从量的价格只和,得到的数额可以直接✖️相应的税额,即20%
具体是这样的,我们举一个例子,比如A购买白酒500克,价格10元钱,这里我们如果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白酒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元,那么A支付10元钱得到500克白酒,白酒厂家按照书上的规定应交消费税是10×20%+0.5元,大多数人的疑惑在于,既然10元包含了0.5元,那么为什么不用9.5元作为计税依据;首先我们换一个角度考虑,我们要知道10乘以20%是什么,这个公式的意思是,10元里有20%的从价消费税,就好比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有10个苹果,我们知道10个苹果里必然有一个是黄的,必然有20%是青的,那么我们要求这10个苹果里20%的青苹果有多少个,这就好比1个黄苹果是从量税,20%青苹果是从价税,我们是拿9乘以20%还是拿10乘以20%的问题,很明显,这里我们要拿10乘以20%,也就是有3个苹果的颜色和其他的不一样;那么我们再换成白酒的价格,我们知道10元里有0.5是定额消费税,有20%是从价消费税,那么我们应该用9.5乘以20%还是用10乘以20%,那么这里也是很显然,用10×20%,也就是这10元里,有2元的从价税,和0.5元的从量税,一共是2.5元,学员换种思维,不要考虑我从10元钱里拿走了多少,会不会重复拿,而是要考虑10元里到底还有什么,这也就是为什么从价加从量比单一的从价税负重的原因,因为这里是10元里既有20%的从价税也有0.5的从量税。
先从这个原理计算出计税价格,然后计算出消费税
白酒的消费税=从价消费税+从量消费税
=计税价格×税率+从量消费税
哈哈😄,老师你上面举了那么多例子我都没看懂,就下面这个公式我好像懂了😀。
就是简单粗暴一句话:组成计税价格并不是最终的销售额,如果求应纳税额,还需要➕从量计征的税额
这样理解对吗?
对的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