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1 15:29:16
办理林权证的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
稍等
是林业用地吗
这个地没使用
种树呢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有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如果是种树,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这个政策是哪个政策依据里面的
我们企业有一点特殊 就是我们在8几年的时候国家就给批复建设用地了 然后我们是使用一块交一块土地税 但是想问下这些地需不需要交耕地占用税呢
看有没有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
如果占用了,却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话,是要交耕地占用税的
但是我们这个批复的文件是在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发布以前的事儿 税法上不是有不追溯既往原则吗
这个建议跟主管税务部门核实一下
税法中存在大量溯及既往现象,包括生效时间早于发布时间、对发布之前的行为溯及适用以及隐性溯及既往三种情形。税法中的溯及既往现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是由税法的高级法属性、税法解释的复杂性、所得税以年度为单位以及税法适用的事后评价性来决定的。
这个是什么制度上写的
因为具体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的解释还得看主管税务部门
老师 你这有没有相关的案例 就是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因为我们当时批文写的是建设用地
我们就是用的时候就测量然后交税
耕地占用税发端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实施,耕地占用税由条例上升到法律,对保护耕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也是对我国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的补充完善。
你们的土地是之前批复的,但是现在是用作非农业生产么
这个的跟主管税务部门核实一下
你是哪里的企业
我们现在有的地就是建设了 有的没用 上面有草 我这边是内蒙古地区
明天核实一下再回复您
谢谢
老师 您这个是可以和哪里核实
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那老师 先不用了 因为我们正因为这个土地在稽查呢 税务部门都知道 没有给一个政策解答
因为有些文件里没有,一些口径得跟主管税务部门核实
我们就是想先自己找找政策 能有理有据的跟税务局说一下
税法上不是有不追溯既往原则吗,是有这个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是 我们也打算按照这个原则再跟税务局说一下
这个原则的法条我没看见在哪里
我就是百度搜到的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就是还是说得判断我们是不是耕地对吧
就是这个判断为耕地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我们的文件有林地,有建设用地,到底跟耕地有没有关系
就是还是说得判断我们是不是耕地对吧,对的,判断占用的土地属不属于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上面文件上说的是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刑法》第十二条
因为耕地包含林地 所以税务局认为正常林地的话需要交耕地占用税
我们就是办了林权证 然后再使用这个地的时候就得再找林草局出手续
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活动是要交耕地占用税
比如你办了林权证,说明土地属于耕地,你再用作非农业活动用途的话就要交了
明白了 那还是得用不追及原则来抗辩一下
可以抗辩一下
我们是林权证的使用人,但是林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也是纳税人吗
这个原则在税法上没有么
我们是林权证的使用人,但是林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也是纳税人吗,占用耕地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服务活动的话,就属于纳税人
这个原则在税法上没有么,《税法》税法适用原则,5.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