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16:15:25
老师嗯,一个公司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话。他需要什么条件呢?因为我这个公司他原来就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那老板的意思是说,好像税务局要开始排查了,那我们这个需要什么条件呢?原来是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的。我们属于那种软件,即征即退的。
同学你好:软件公司享受即征即退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的居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设立必须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能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人员要求:汇算清缴年度中,专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月均职工总数比例至少达40%,研发人员占比不得低于20%。
技术要求:企业需掌握核心技术,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且境内研发费用在总研发费用中占比超60%。
收入要求: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不低于30%)。
知识产权要求:企业需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营产品、业务筑牢法律保护“城墙”,抵御侵权风险、彰显创新成果归属。
其他要求:企业需具备适配软件开发的场地、软硬件设施,质量管理体系依循软件工程规范高效运转;合法经营,远离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与知识产权纠纷“雷区”
增值税实际税负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出3%的部分可以即刻享受退还待遇;同样,将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再销售也能享受这一优惠
其他相关条件:企业需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且需单独核算软件产品相关的销项税和进项税
增值税进项抵扣之坑: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进项要跟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做好明确的划分,因为企业实际执行时,将进项税额划分为一般计税项目或者即征即退项目的人为可操作性比较强,税局对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本身监管力度就大,所以我们更要做好进项的划分,日常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单位如划分不清楚的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合计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确认: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硬件的销售额如何确认: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老师。本来是享受软件即征即退的公司。那现在好像税务局要排查了,所以我想看看我们这个够不够格,条件够不够?就是他需要排查一下,可能就是重新确认一下,看看你那个条件达不达到,就像那个高新技术企业一样吧。
那么他重新排查的话,那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另外就是我,我怎么知道税务局要不要排查,因为我们好像很多年前申请的,然后一直在享受这个条件,你没听说过要排查。
同学你好:按上面的条件,核查一下账上,是否符合。如软件产品著作权的归属是否是你公司等。退税金额是否核算准确。
你公司是多年前审请的,在业务中要正确理解政策细节,合规实现即征即退。
我看了上面的这些条件,就是软件是属于我们公司的,但是就是那个软件收入占总收入那个比例好像没有达到20%。嵌入式的也没有达到30%。
你好同学,没有达到要求的,就不可以
有疑问可以咨询一下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