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现在的公司做奶茶行业的,然后就放加盟店,现在就想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总部来做,这样的操作好吗?是想着做大总部的规模,才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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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17:13:37

老师您好,我现在的公司做奶茶行业的,然后就放加盟店,现在就想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总部来做,这样的操作好吗?是想着做大总部的规模,才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来

如果这样的操作可行的话,那总部如何报加盟店的税?可以详细解答如何操作吗?

您好,要报税,首先应该确认报税的主体是谁

如果加盟商都是独立经营的,那么应该分别去申报每家企业的税

然后再分别确定每家加盟店的征收方式,税种核定等信息

不同情况,申报方式也不一样

是独立,但是就想把这些独立门店归回总部,这样可以加大总部经营规模

那是不是不是同同一地区的加盟店很难统一报税

你们现在是独立的,不能直接归到总部报税

现在报税只能是单独报税

如果是采用连锁的形式,需要咨询一下工商税务

每个地区都有税务局的,每个地区税务局都有自己的任务,强别的地区的税源,其他地区的税局也不会愿意的

你的意思是还是要根据回当地的税务走是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现将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需要实行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

根据你说的,你们目前不是连锁的,所以独立申报

如果你们想搞连锁,那就需要和当地税务、工商、财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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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税务师,财务经理,年工作经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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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17:05yan

老师您好,我现在的公司做奶茶行业的,然后就放加盟店,现在就想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总部来做,这样的操作好吗?是想着做大总部的规模,才把加盟店的报税归回来
会计宝

2020-11-10 17:06yan

如果这样的操作可行的话,那总部如何报加盟店的税?可以详细解答如何操作吗?
会计宝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14

您好,要报税,首先应该确认报税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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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14

如果加盟商都是独立经营的,那么应该分别去申报每家企业的税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16

然后再分别确定每家加盟店的征收方式,税种核定等信息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16

不同情况,申报方式也不一样

2020-11-10 17:18yan

是独立,但是就想把这些独立门店归回总部,这样可以加大总部经营规模
会计宝

2020-11-10 17:21yan

那是不是不是同同一地区的加盟店很难统一报税
会计宝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21

你们现在是独立的,不能直接归到总部报税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22

现在报税只能是单独报税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22

如果是采用连锁的形式,需要咨询一下工商税务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23

每个地区都有税务局的,每个地区税务局都有自己的任务,强别的地区的税源,其他地区的税局也不会愿意的

2020-11-10 17:23yan

你的意思是还是要根据回当地的税务走是吗
会计宝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现将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需要实行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30

根据你说的,你们目前不是连锁的,所以独立申报
会计宝

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31

如果你们想搞连锁,那就需要和当地税务、工商、财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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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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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2020-11-10 17:33

同学,我这有个会计宝的免费答疑群,挺好的,可以加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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