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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你好,是售价低于购进成本价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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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残保金每年都要申报缴纳,一般在九月十月开始。电子税务局如果找不到申报表可能还没到时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残联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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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且能够证明是会议费发生的支出就可以。会议费支出一般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等,还有会议签到簿等相关材料,如果这些材料不完整,有可能税务机关不让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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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老师
不影响,还可以继续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673
andy老师
如果你们只提供了服务,可以直接记到成本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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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你们单位规定了 查看全部回复
3975
你是想算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4150
Annina老师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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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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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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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可以补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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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怎么签订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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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增值税一个季度交一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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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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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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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一定都开票,但是开票的一般都是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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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账户就在银行科目下面设置二级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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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还是单位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991
李钢老师
1,收款后先不确认收入,挂预收账款,次月开票后,从预收转收入,次月申报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5396
悠悠老师
个税密码,成立时税务发法人手机。或拿营业执照,去前咨询初始密码,后自动修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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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的,长期零申报的企业不正常,容易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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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都是13个点,怎么四9个点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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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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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记入到费用里面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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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买货方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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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个体户交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一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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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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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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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企业所得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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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了的,不能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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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客户付款时电视作为礼品费计入了什么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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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有多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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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季报,在每年的1、4、7、10月份进行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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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账上现金多的话,可以把其他应付款冲销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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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还有最后一步申报增值税以后清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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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总额??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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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真实可以走公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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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人挂的?还是公司挂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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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简单的好的筹划方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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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如做账报税,如实做就好了,不管是否开票。如果理解为只有开票才报税,不开票不做账不报税,那可能漏报收入了。现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不超45万,增值税是免的(所得税不免)。其实可以用足优惠政策做好一盘帐。另,没有票(发票),做帐是不影响的,只是计税要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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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实际业务量大小,如果微信、支付宝付款量小,可以直接归到现金,如果量大,可以设置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支付宝,主便核算对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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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个人的工资确认各自的缴费基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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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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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预扣预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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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回了,别重复提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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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金,全员全额申报个税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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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都是由劳务公司在自己公司申报个税的,不知道你说的A和B是什么情况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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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在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模块交社保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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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进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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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前台补申报。有可能有滞纳金。有些地区有些税种开通了逾期网上申报。具体问下当地税务部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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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稽查了,有延迟确认收入,延迟纳税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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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有点多,服务业,商贸,运输业,委托加工都可以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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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中之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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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票后在申报时把上季度已申报的无票收入在本季度填写负数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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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支付,相关合同,运输记录,收货资料作为附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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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软件里面红字信息表模块申请 查看全部回复
4269
李伟老师
都结转了,你再仔细看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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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至于个人不想缴纳个税,那就协商公司承担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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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缴纳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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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上,在未开票收入处,填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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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请假那就正常计算累计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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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需要交缴纳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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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谁支出的费用谁报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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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票的,所得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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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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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在网上申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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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冲了,抵减当期销项税,不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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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1)公积金申请人需要到当地财政局的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且填报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会按照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须附上下列相关证件: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执照副本的复印件;②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所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③法人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所填写的本表一般为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在核定登记表后会留存二份,单位送交到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资料,并且凭此表设立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并且将其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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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4672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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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身份证,劳务发票,公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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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财产租赁个税就是20%呢,还是要以当地税务规定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3637
10月一起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759
有开票信息是什么情况?开过发票吗? 查看全部回复
3900
有真实业务的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6508
收到利息是需要开票的,按照利息收入,开金融服务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3914
意思是有无票收入不知道填哪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5230
先确定不一致的原因,收入为什么会大于开票金额?是少开了吗?少开的部分什么时候补开? 查看全部回复
7902
你C项目和AB不是挂往来了吗?冲往来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3928
没问题可以开的,就相当于老板代垫的 查看全部回复
3644
1、增值税=销项-进项-上期留抵。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3、分红=分红所得*20%。4、缴完分红个税后就是合法收入,没有限制 查看全部回复
5661
没问题,相当于现金支付的 查看全部回复
5221
而已老师
按正规来说肯定不合理 查看全部回复
3650
就做财务管理,投资,筹资,融资等 查看全部回复
3233
个人部分不计入管理费用,记入到其他应付款 查看全部回复
4589
其实和普通企业没啥区别,只是做账的时候不用计提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3301
不算 查看全部回复
3513
确定成本,只是没有到票的,可以暂估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5108
不属于 查看全部回复
4109
内账确认收入,自己看情况,我们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分录,借: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细节问题,太复杂,这里就不做过多阐述 查看全部回复
5212
自己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相应的收入支出表单 查看全部回复
3927
这个具体要以当地社保局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4191
流水账,你怎么做都可以,自己能看懂就可以。按照会计准则做的,退给客户的钱,冲减收入。退给供应商的货,冲减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10月申报扣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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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怎么操作请联系厂家客服 查看全部回复
4674
不能用只是税法不允许扣除,账是不用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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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可以,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二、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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