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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您好,将成本法转成权益法,这样的操作是为了让人易于理解,也是可以直接调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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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下经营范围,因为这个您这个要做的业务实际就是个信息咨询类服务,所以经营范围只要包含有:汽车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这个两个服务类的经营范围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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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单位承担的社保的部分,要根据受益对象(部门)入到不同的科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社保 dai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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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对于这两个税种只有这样的优惠,针对疫情各个地方税局在这个两个税种上是暂时性免征政策,具体由地方税局公布执行,具体跟当地税局确认下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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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单位部门不缴的就不用计提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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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指的是这个政策吗: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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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二个问题是你们公司在收到客户回款后,然后把这个汇款给这两个人公司60.6万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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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分配比例填写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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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是多少,则不需要做汇算清缴的呢。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则不需要汇算清缴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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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需要把有税率的红冲,开具免税的发票的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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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都要做工商年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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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总分机构所得税,季度分公司自己申报,年报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分支机构只需递交分支机构财报递交给总机构进行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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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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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捐赠的15万相应的增值税减免借:营业外支出dai: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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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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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具体的是指的是哪个税种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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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实缴的情况下,只能这样先进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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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入账: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dai:应付职工薪酬—临时人员-工资 会计上处理就按照这样的科目设置把临时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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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贵单位每月记账时都及时在社保局打印缴费单据并及时入账的话那就以账本中的数据直接填写即可;如果每月每月没有及时打印入账,需要根据社保缴纳单据来获取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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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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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要问的是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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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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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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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先描述下咱企业的基本情况,比如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有没有开票?开的专票普票?哪类税率的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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