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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西贝老师
同学你好,不超过500元可以税前扣除的哈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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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1、同类同期dai款利率以哪里的数据为准?在哪里查询?(原则上,本省的有金融资质的银行、dai款公司、信托公司出具的同类dai款业务的利率证明都可以。如果本身集团企业有其他dai款的话,只要你的利息金额不高于这个dai款利息,相关的利息支出单据,借据也可以做证明,都没有的话,查人行的LPR,这个相对会低一些) 2、当双方独立交易时不受债资比限制,可全额扣除。此处如何判断双方是否为独立交易?需要通过哪些资料举证?(税务看的点就是交易双方所得税税率是否一致,不能是一方25%,另一方在税收洼地,有税收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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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收据上有章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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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盖财政监制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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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后期是还还回去,是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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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不超过工资薪金的8%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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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是真实发生的业务,正常做帐就好,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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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个税是按照发放去申报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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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损赠、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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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eaf
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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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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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汇算清缴时候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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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有个扣除类项目中其他栏次填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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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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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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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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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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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保险是用作什么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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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不属于当期的费用,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可以追补到费用实际发生的期间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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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能,但是可以追补到费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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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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