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其他行业#
浏览:2910 收藏
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单位实际记账的人和实际的会计主管,与记账凭证上的记账人和会计主管不一致,以后审计和追责的时候,是看记账凭证上的名字,还是找实际的财务负责人,还是说, 原始凭单上签字的财务负责人和记账凭证上显示的记账人,还有会计主管三方都有责任#其他行业#
浏览:2894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