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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求项目开全,现在虽然是勾选认证,没有电话不影响认证,但是您有权退回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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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开具完成时可以填对方的邮箱,或者下载下来,通过微信发给对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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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企业都可以开租车票,只要有业务的真实性,那么就可以开,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如果是要开客运租赁的话是需要有这方面资质才可以开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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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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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第一步进行税源采集: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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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席俊义
如果是自产自销的就是免征的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不行,就不能扣除房租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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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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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账上是按照四年计提折旧的,可以一次性记入费用,这个是在申报的时候填写加速折旧明细表来折旧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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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燕子老师
不是的,对于独生子女来说,每月可以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之间,每个人最多只能分摊1500元。 如果有多人需要分摊赡养老人的扣除额,可以通过约定或指定进行分配,但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则优先考虑约定的分配方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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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如果在业务发生时按照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可以按照小规模时的征收率开具,否则只能按照现在的税率开具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1、新公司的话第一次领票需要先给税局提交申请发票和购买税控盘,在电子税务局中我要办税模块中发票模块申请发票,审批完之后第一次需要带着营业执照原件,税盘,公司经办人身份证、打印的网上发票审批完成的通知书,去柜台进行税盘发行2、税局发票已经审批过了,发票领取的话,就带着身份证和税控盘去税局大厅领取发票就行,现在基本上大厅都有自助领票机,在机器上领取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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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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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开具发票,购买方凭发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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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亲,工会经费分计提和缴纳两个分录。计提,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dai: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是的,收到股东的投资款,如果确认是投资款就记入实收资本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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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分配比例填写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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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之前没有抵扣,且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就可以。如果之前抵扣了,就不能!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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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这是A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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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2022年7月1日之前的是没有问题的,一般在年度内申报了就不会产生滞纳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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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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