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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于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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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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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智
工资总额,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应发总额,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dai方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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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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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莹老师
财税[2015]72号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 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 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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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就进入申报系统填写零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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