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王老师
可以报销,但作为跨年费用,2020年所得税汇算时,需要作纳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097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同学,您好,首先要把所有的账本全部交接回来,包括总账,明细账,费用账,库存账,日记账,所有的记账凭证,每年几本,总共几本,都要写清楚,如果可以最好能把财务软件上的电子账弄回来。第二,需要一份科目余额表,回来自己建账,需要的期初数据。第三,所有的报税资料,一整年的,包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料。其他就是看自己公司还需要什么,如果涉及社保资料申报,也需要整理交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7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凡是做了税务登记的,一般税局都会核定各税种及申报时间,这样就必须申报。例如:增值税核定的是按季度申报,那么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都要申报,不管是否有收入。 个别地区,可以无税不申报,但是有条件限制,比如海南地区: 根据《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通告》(琼税通告〔2019〕19号)第一条规定:“适用纳税人范围 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适用范围为无发票票种核定的单位纳税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当期全部收入为零;未做发票票种核定,即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前述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第二条规定:“适用税(费)种范围 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和第三条规定:“对于适用‘无税不申报’的纳税人,将相关税(费)种的纳税期限由按期改为按次。更改后,纳税人在未产生应税收入之前,不再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三)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在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6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工商年报纳税总额中,包含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59 0赞 0评论 收藏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5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个人消费的做福利费,代扣代缴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5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税总局的回复是不予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3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你好,说的是用实物投资做实收资本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wam
通常来说应当是正数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91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清岚
红冲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清单的通告》(2019年第17号)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已尽到存放和保管义务,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丢失或损毁的,不予处罚。”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99 0赞 0评论 收藏
具体有哪些选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8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孙老师
大宗贸易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8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的意思是把这个人的离职日期填上了对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8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判断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6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张老师
完税证明可以入帐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3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必有的税种就这几个,比如印花税、消费税、工会经费这个是根据当地税局根据情况给核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2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本年冲回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09 0赞 0评论 收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80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许老师
可以根据供应商和客户的数量来填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