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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题
原标题:2022年3月,东方红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内部控制问题展开主题讨论,部分发言如下:
(1)总经理蒋某:认真执行董事会会议,不惜成本搞好内部控制,并声明对建立与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2)总会计师李某:建议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蒋某任组长,本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3)王某:建议财务部对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负责、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负责;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逐项指出东方红股份有限公司蒋某、李某、王某的发言有无不当之处?若有,请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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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0 0:02:41
2022年3月,东方红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内部控制问题展开主题讨论,部分发言如下:
(1)总经理蒋某:认真执行董事会会议,不惜成本搞好内部控制,并声明对建立与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2)总会计师李某:建议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蒋某任组长,本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3)王某:建议财务部对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负责、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负责;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逐项指出东方红股份有限公司蒋某、李某、王某的发言有无不当之处?若有,请予以更正。
1、内部控制也要讲成本效益原则。
2、若由总经理来担任组长,将不利内控执行、监督
3、设计、运行应当董事会!
由于考试的原则性较强,建议咨询下培训班的老师!
东方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某的发言有如下不当之处:
(1)搞内部控制可以不惜成本的说法有不当之处,公司建立I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坚持成本与效益原则。
(2)声明对公司建立与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责任有不当之处,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
(3)公司内部控制属于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有不当之处,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融为一体,不存在风险管理涵括内部控制的问题。
东方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某的发言有如下不当之处:
(1)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有不当之处,应由董事长任组长。
(2)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有不当之处,应单设并涵盖相关部门。
(3)财务部门对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负责,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负有不当之
有效性由董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