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14:06:10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到另一家公司,土地按什么价值入帐,投资方怎么做账务处理,需要缴纳哪些税额,被投资方怎么做账务处理,也需要缴纳什么税吗?
同学你好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到另一家公司,土地按什么价值入帐,投资方怎么做账务处理,需要缴纳哪些税额?
答:1、增值税及附加
2、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方怎么做账务处理,也需要缴纳什么税吗?
答:
1、契税的税务处理
2、印花税
全面营改增后,企业或投资者以国有土地投资入股中的国有土地有两种国有土地情形:一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买或受让的国有土地;二是2016年5月1日之后购买或受让的国有土地。这两种国有土地发生的投资入股行为涉及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税务处理有所差异。
(一)投资方涉及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的处理
(1)以国有土地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必须缴纳增值税
①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进项税额”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作为销售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据,而且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②分析结论
通过以上税收政策分析,企业将国有土地投资入股视同有偿转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2)将国有土地投资入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①将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增值税处理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
土地价值是按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入帐,还是需要评估之后确定价值入账?
按公允价值,投资方要开发票给被投资方
作为投资的依据。
如果投资应该是有评估作为参考依据的。不然咱们一般人也不知道他知道他值多少钱
土地是投资方15年左右购入的,现在投资,就是按照视同转让缴纳各项税费?
对的,同学,按照视同转让。
那投资方开票,会计分录怎么做?被投资方怎么又怎么做?
这个票需要怎么开?
1、投资方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按双方约定的价款)
累计摊销
dai: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
1、投资方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按双方约定的价款)
累计摊销
dai: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附加税、印花税
资产处置损益
咱们的土地是什么时候取得的,当时是有发票,还是土地部门的财政收据?
2、接受投资方的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dai: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15年取得,应该是只有收据
那要用差额计税,这样税交的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