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28 16:03:16
我们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生产制造钢构件的。我们公司名称是湖北堰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都是生产桥梁隧道上的钢构件,业务上和一些建筑工程公司有合作。我们生产加工制造 销售出去的产成品 税率是13%,老板说是我们是代加工有3%,我很怀疑。我想知道我们公司湖北堰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能不能开3%的发票。我们主要业务是生产钢构件,然后运输到项目部再安装,或者租赁给项目部一些方便安装的设备 例如液压爬架 。
这其中卖钢构件 税率13 安装钢构件 9% 能开3%么?就像安装空调一样 卖空调13% 安装空调3% 租赁13%
我就想知道 我们工厂制造 能不能开具3%的税票
能适用什么政策
不能 为什么
如果单纯的销售是13
提供建筑服务是9
有简易计税项目的按照3
具体开票是根据实际的业务
工厂加工制造 符合简易计税么?
看具体的业务
简易计税的范围 工厂加工制作钢构件 能满足么? 适用哪天依据
什么业务符合
建筑业简易征收增值税税率是3%,适用简易的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简易计税的范围 有一个可以靠一下 但是也只是 机械设备 那个 我们是钢构件 是建筑材料
对,这个如果自行判断最好和你们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下,符不符合,应该还需要备案
有个疑问 钢构件 属于机械设备么? 我感觉是建筑材料
往点4靠的话 那也要分别核算 建筑材料和安装费 才可以
备案的话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是建筑材料
具体备案的话,是以你们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的
第6点 我怎么没在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范围中看到啊
建筑总承包单位为桥梁工程的 购买预制钢构件 适用简易计税么?
这个你可以在税务局官网看一下
可以查到相关政策
好的 查到了
我感觉 制造业 要用3%税率 不太现实 老板说代加工 可能也是扯淡 制造业还是13个点的税率 简易计税 建筑工程 行业用的多 工业制造业 没有这个政策
是的,一般不太匹配,所以让你和你们税务局确认下,有时候老板对财税的了解不那么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