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5 8:36:01
老师具体情况是,我家数电发票限额,有一笔发票开不出来,7月份送货销售但是未收到货款,8月份开发票,我如果7月份确认收入和成本,那我就需要填增值税未开票收入,我8月份开发票的时候就需要把未开票收入填负数,这样做我认为税务局老师肯定找我。如果我7月份只做发出商品,8月份在随着发票做收入成本,这样风险大吗
在吗老师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的确认跟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不同的
那这种情况我还是得7月份缴税呗
但是我7月可以填未开票收入,但是下个月我肯定得填负数啊
你不是款项也没收到,发票没开具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对
7月份我没收到钱也没开票
相当于你是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对吧
对赊销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有合同么,合同上有约定收款日期么
就是看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是开具发票那我就可以按照合同呗
是的
如果合同写比如开发票或者三个月之后确定收款日,那我就可以下个月开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的按货物发出的当天
如果合同写比如开发票或者三个月之后确定收款日,这个是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点,不是确定收入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点和收入的确定要区分清楚,是不一样的
没写我就得7月份缴增值税
是的
写了,我就可以8月份开发票的时候再交增值税
是的
那老师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五个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我应该在7月份就确认收入成本啊
是的
我不懂,那我怎么做账啊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么
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发出商品
dai:库存商品
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dai: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dai:发出商品
这么做不行吗老师
我可以签合同纳税义务在8月
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入账
我家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啊
如果7月达到了收入的确认条件,没达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的话,借 应收账款 dai 主营业务收入 ,借 主营业务成本 dai 库存商品
那下个月呢
缴税的时候呢
可以把7月的收入分录冲销掉,然后按照发票重新入账,借 应收账款 负数 dai 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
借 应收账款 dai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成本就不用冲了
成本金额不变的话,可以不用冲
老师这个跨月发票,是最好不要跨年对吧
对的
就是全年的营业收入要和缴纳的增值税对上
还有账上对上
也不一定,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处置固定资产,视同销售的情况等,但是这些到汇算清缴时会填明细表
谢谢老师
不客气
老师那7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呗
不含税
好
嗯嗯
补充:理论上是这样处理,实操中你这种只差几天或者只是跨月不跨年的情况,很多中小企业是以开具发票的时间点去确认的。实操中可以灵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