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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1日以短期租赁方式(期限三个月),为专设销售机构租路汽车一辆,每月租金1万元,不含税,到期支付,9月30日企业与银行存款支付租金和税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过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元,下列各项中2021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租金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借:其他应付款 20000 销售费用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 贷:银行存款33900 为什么借方会出现销售费用,为什么那1000元不记在其他应付款中,#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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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取消了认证期限?有一张工厂开具日期是2019年11月7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360天内进行发票认证,现在是否还可以进行认证抵扣?跨年是否有问题?出口企业#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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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即征即退企业,申报增值税的时候附表(一)填错了,当时7月份本不应该勾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以勾选,主要应把该票税额填在即征即退项中,但是填写在一般项中,现在就在一般项中多了这张税额,导致每个月金额与我们内部系统的数据不一致,就是本月做账可不可以把这样票的税项调在一般项中,这样就可以与之前错勾选完填写的报表的多出来的一般项完全吻合,就可以与我们单位系统做账数据相吻合,之后单位系统中的数据就可以与税务局报表数据吻合就没有差异,如果不去调整就会每个月报表数据与系统做账数据有出入,税务局沟通过可以企业内部调账,不受影像,您这里有什么好的办法?#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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