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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借:应收账款 负数dai: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负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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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红字发票是销售方开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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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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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开红字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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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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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不,你们是重复了,让销售方撤回他们那边的申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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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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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wam
购买方取得专票并且已经申报抵扣了,或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购买方,由购买方申请填开《信息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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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款退了货也退了,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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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冰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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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红字发票撤回就行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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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47 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可以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申请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因此,由于企业已经按照错误的发票入账,那么需要先开具《信息表》交给开票方,开票方据此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企业可以按照红字发票进行红冲处理,然后再凭开票方开具的正确的蓝字发票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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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按正常流程是购买方申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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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红冲后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就已经没有这个发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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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900
答复: ①问:我七月开完红字信息表后,七月当月就做账吗(进项税额转出)——借:库存商品(负数),dai: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负数),dai:预付账款(负数) 这个处理正确 ②问:等到八月申报期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我再填列这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是吗。 是的 ③然后八月份销售方的红字发票到了后我再和红字信息表一起放到七月份的进项转出凭证后是吗? 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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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席俊义
电子税务端进行转出了,账晚下个月转,不受影响的,但是注意计算增值税的时候,留意一下这个进项税不能抵扣抵扣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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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品种的话,不利于你们这边账务核对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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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如果你已经入账了不要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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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记账联和抵扣联,和原发票一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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