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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
您好,符合上面项目的,都是需要交纳印花的,包装袋按照购销合同,万3的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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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取得工资的人员都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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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选择相应的应税名称和相应的税率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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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无票收入和开票收入的税率都是一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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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所以,木板应适用13%的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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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查看全部回复
6390
是自开发票么?普票吧 查看全部回复
6885
您好,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印花税通常是按次或者按期(比如:按月或者按季度征收)这个是需要在平时申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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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期计提和缴纳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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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按照3% 查看全部回复
10143
李伟老师
财税〔2016〕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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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以下三种情况来判断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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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享受了增值税免税,那么相应的进项就要转出,不能用于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10458
如果你们那里开通网上办理,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不过一般到大厅办理的话会更快。准备资料:1、股东增资决议、2、修改章程 3、增资资金。4、工商税务变更 查看全部回复
9497
这样做不合适,相当于是免费赠送,要视同销售的 查看全部回复
11754
您好,您具体是想算哪个数率? 查看全部回复
7300
您代开是提供什么服务或货物的专票么? 查看全部回复
7003
是的,享受增值税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7927
是的按照零申报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11454
根据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13874
首先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也就说股份原值是90万,现在以原值90万来转让的话,根据公式得出也就没有收入了,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零,股权转让是要新老股东都要缴纳印花税的,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查看全部回复
7793
第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享受优惠政策的另算 查看全部回复
10490
一般在转成一般纳税人时,税局就会把税费种核定给重新给核定了 查看全部回复
10071
您好,在电脑上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软件,在这个软件中进行申报个人经营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10705
亲,你们是否有做农产品的免税备案呢 查看全部回复
9931
你好,上次这个还没有申报成功么? 查看全部回复
20232
稍等,老师这边看一下哦 查看全部回复
9273
印花税是行为税,一般是根据合同上面的金额进行计算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15189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提供学历教育的学校属于生活服务行业,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您无需按照3%或1%税率确认无票收入,是可以按照免征增值税方式来确认销项额 查看全部回复
9182
您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开票的时候是开的免税票还是有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8869
亲,你根据老师的要求说一下具体的数据老师在表中给你展示一下:1-2月份开具的专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的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3月份开具的专票 金额 税额 税率 普通发票金额 税额 税率 是否存在无票收入 是否存在其他的特殊的免税事项 查看全部回复
7558
如果你们按季度征收,开票金额没有超过30万,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7924
亲,如果你们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等其他的营业范围,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你们是只能开局建筑劳务发票的呢,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9%,简易计税3%。 查看全部回复
7321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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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月末需要按照:销项-进项+进项税转出-已交税款等之后的余额 进行结转。 余额大于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dai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申报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银行存款 余额小于零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次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会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留抵。 查看全部回复
8986
亲,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8797
亲,你是享受免税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8881
亲,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一般是根据合同上的金额进行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呢,如果没有合同有的税务局会不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呢,但是有的税务局会进行核定缴纳印花税的呢。有的是按照你们的收入*2*70%来进行核定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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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思路: 1.先看整个季度销售额 是否超过了如果30万(按季度征收)。 2.如果没有超过30万,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10777
您好,是捐赠的15万相应的增值税减免借:营业外支出dai: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8535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11711
剩下的80不是体现在期末留抵税额行,而是在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中体现,实际抵减的时候直接写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dai:其他收益 查看全部回复
16491
你主要说的是关于自产货物给职工发福利怎么计算增值税吧?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参考如下: 查看全部回复
12931
您好,现在分公司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5%来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8841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查看全部回复
83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101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酒店应向咱公司开具品名为“会议展览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3163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15918
您好,先描述下咱企业的基本情况,比如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有没有开票?开的专票普票?哪类税率的票? 查看全部回复
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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