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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郭艳飞
开保险服务比较好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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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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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是把账交接给你们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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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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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咨询服务类一般纳税人是6%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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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对方重复开票了退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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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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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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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按价税合计签订的,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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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冰雪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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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购买方是个人两个字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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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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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35/1.13×0.13是你的销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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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必须一次缴完,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分期确认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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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Christina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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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都是不含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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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分开签订合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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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不变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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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悠悠老师
电子普票金额是含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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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想问什么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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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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