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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1、核实纳税人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是否选择了蓝字发票开具的月份,如果没有,需要选择月份重新上传。 2、确保原蓝字发票在开票软件中的状态为“已上传”。 3、若以上两个都已经排除,因为系统不稳定等因素,发票数据传输有一定的延迟,建议用户换时间段多尝试几次。 4、若长时间不行,建议用户咨询当地税局处理。若用户强烈要求处理,可详细描述派单到服务单位协助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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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水果的,免征增值税,流通领域(批发或零售)销售水果,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9%,征收率3%(疫情期间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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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您开的是电子发票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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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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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你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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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这个只是风险提示,如果你公司正常开票,可以忽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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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是的,开票人信息需要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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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后,在完成所有有关跨区税源信息的业务完成后,无欠税、无其他未办结事项情况下,可在电子税务局切换主管后可自行注销。 第一步:点击“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切换想要注销的税务登记信息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后点击确定。 第二步:【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跨区税源登记信息注销】,进入对应页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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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基础电信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一、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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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没有上传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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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高开发票又叫虚开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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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以下税费种: 1、增值税:5%的征收率减按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们符合免征条件,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市区的税率7%(县城、镇 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1%)。 增值税免征,城建税也免征 3、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增值税税免征,附加税也免征 4、房产税: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房产税=10万*4%*50%=2000 5、个人所得税:10%。假设没有修缮费用,(10万-2000)*(1-20%)*10%=7840 6、印花税,(财税〔2008〕24号)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解决了,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感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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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根据最新规定,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6%,0%。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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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限是没有赋予开票员作废权限,可以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赋予开票员权限,也可以用管理员身份作废发票。这个权限需要公司负责人员给你之后,你才能有权限进入系统作废已开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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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般纳税人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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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是不在一个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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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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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农产品收购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如果已经帮助您解决问题,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如果没有解决,您可以继续追问! 扫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可以随时向我们提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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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1)点击 “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 “发送”进行交付。 (2)点击 “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3)点击 “下载发票文件”,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后, 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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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到大厅的,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做开票系统变更发行,即可按变更后的开票限额开具发票。 您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变更发票开票限额后,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环节,如显示为“已办结”,且变更成功的,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模块办理税控设备发行业务(该业务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开票系统变更发行后,即可按变更后的开票限额开具发票。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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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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