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管理费用-其他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6813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可以计入到物业公司成本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533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的,只需要一个执照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587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直接记入办公费用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353 0赞 0评论 收藏
不动产租赁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9765 0赞 0评论 收藏
全国比例可能会有差别,不是统一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78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您好,摊销到12个月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835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你2月份的账是结账了还是你想说不做2月的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183 0赞 0评论 收藏
扣的什么费用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633 0赞 0评论 收藏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部分)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822 0赞 0评论 收藏
如果以后从工资扣的话,借:其他应收款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58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真实情况的作废不会有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15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月老师
你三月份的工资和二月份一样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755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814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这个文件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起止时间的,有的是按照第一次收入作为截止日期,有的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日期截止,具体的以主管税局要求为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再次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48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就不会,如果没有这个费用,虚列费用,就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果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28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残值一般是公司自己确定的,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按照5%计算残值。汽车的折旧年限是最低是4年,可以超过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和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76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和公司经营相关的,是可以报销的。部分地区税局不认可,所以建议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约定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公司承担,这样就更规范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有哪些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4334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把投资款存到银行账户,借:银行存款 dai:实收资本 ,税务上需要缴纳印花税,现在资金账簿印花税是按照万分5减半征收,小规模企业的话,最高额外再减5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846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外购货物用于市场销售,会计分录是: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dai:库存商品,会计上并没有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所以会导致税会差异,这个是正常现象,不必单独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6756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