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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这只是代表这个税种的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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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建议最好咨询税务管理员,我遇见过同市不同区的管理员要求不一样,一个要求更正申报,一个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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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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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你好,老板在另外一家领工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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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可以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也可以添加上方微信随时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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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网上税务局看下税费种核定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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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需要:合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要当场缴费,公章、发票章,最好能跟当地税局电话沟通下再去,正常就带这些东西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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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以申请作废,跨月的开红字发票!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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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真实业务,都可以开票,,没有任何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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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好,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按照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如果股权价值是0,转让价格是0,那么就按照0。如果是股权价值很高,按照0元 转让属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税局给你核定的金额缴纳,具体核定多少,按照税局核定的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所载金额0.5‰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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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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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会计宝老吴
您好,一般核定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乘适用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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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你们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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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这个月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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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如果个体户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9%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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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关于增值税,看您提供的服务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超过起征点的按照3%缴纳。没超过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按照纳税行为发生地的不同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小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月销售额大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 2.个人所得税,个人代开发票时由税务机关按征收率1.5%-2%左右征收,支付方在付款时依旧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规定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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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项申请,纳税人需先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 上述事项办结后,可在税控设备服务单位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或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Ukey,办理初始发行业务,将开票所需的各种信息载入专用设备。 开票设备初始发行后,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办理发票领用业务。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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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可以,要开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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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报的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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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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