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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现在个税是累计预扣法,还需要其他信息才能确定(比如本年发了几个月工资,附加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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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不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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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有的数据已经处理过了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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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有风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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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指个税后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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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申报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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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一般核定征收都是针对个人所得税来说的,您增值税也是核定征收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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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对于补税不足400元的纳税人,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纳税人补税金额达到400元,那这部分金额可以不用补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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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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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2%手续费返还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一条规定:“‘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企业为股东股权转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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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权责发生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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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赶紧到税局大厅补申报,如果超过责令期限还没申报会有处罚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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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想问员工个税怎么计算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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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个税要勾选是,勾选是才可以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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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不满183天属于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个人,属于不完全纳税义务人,其从中国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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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是个人,按财产租赁所得申报个税;如果是个体户,个体户的个税申报是经营所得,并入经营所得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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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你好,可以直接备注股东分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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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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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先在老电脑上备份:操作路径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点击【备份】; 恢复备份:将备份文件拷出到新电脑;然后在新电脑中恢复备份,操作路径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中备份文件-【恢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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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后面交过的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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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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