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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需要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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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个人通过手机APP个税系统可以查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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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按照正常的进行个税申报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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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出租车辆,涉及以下税费种: 1、增值税:3%或1%。 2、城市维护建设税:7%(5%或1%)。 3、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4、印花税:1‰。 5、个人所得税:20%。 2-4项的税种可以享受下面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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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准确的来说税后工资是扣个税之后的工资,不含社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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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看,他是这样计算咱把公式分析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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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你好,不能抵扣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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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捐赠股权按照持有股权的原值确定捐赠金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二条规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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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个税汇算清缴不影响企业的数据,是个人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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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发给代办个人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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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亲,你表达的意思员工离职怎么代扣个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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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要交,按照劳务报酬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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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如果是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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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不管通过什么账户发放工资否是需要纳税申报的,只是通过公户发放看起来正规一些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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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第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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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电脑上重新录入这个人的人员信息,然后报送人员信息通过后,在填写离职日期,再报送非正常离职状态报送成功后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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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几个税种,你问的是哪个税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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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进入自然人扣缴端,点击“查询统计”,点击单位申报记录查询,设置所属期间,点击“查询”—查看明细—导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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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甜甜老师
您的意思是自然月9月申报了9月发放的工资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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