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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按照实际发放的申报,实际工作中有的人是按照计提的申报的,这个是不准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和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应在实际发放工资次月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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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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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政策上规定的是:扣缴义务人应在实际发放工资次月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也就是说一月份的工资2月发,应该在3月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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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新公司个税申报密码设置: 1、登陆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 2、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3、税费申报中的个税所得税,再点击填写申报表; 4、点击填写申报表,申报说明,把页面拉到最下方,勾选查看申报密码; 5、系统会弹出个税申报密码; 6、在电子税务局查找的密码。 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可通过ITS系统扣缴客户端和网页端进行纳税申报,而ITS系统申报密码则只有扣缴客户端申报时需要,所以问题中ITS系统申报密码指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与税务局端进行敏感信息交互操作时的口令,只有在申报密码正确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信息报送和信息下载等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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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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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以下税费种: 1、增值税:5%的征收率减按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们符合免征条件,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市区的税率7%(县城、镇 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1%)。 增值税免征,城建税也免征 3、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增值税税免征,附加税也免征 4、房产税: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房产税=10万*4%*50%=2000 5、个人所得税:10%。假设没有修缮费用,(10万-2000)*(1-20%)*10%=7840 6、印花税,(财税〔2008〕24号)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如果解决了,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感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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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会导致你多交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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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同事是在哪填写的,是在个税App自己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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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税—税费申报—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已完成”后,选择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通过详情页面下方的【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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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你首先要知道B表和C表都是干什么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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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2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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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直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网页端)办理。也可以到大厅办理,如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2份;2、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首次办理扣缴申报时或被扣缴义务人信息变更后:《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2份;(2)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1份;(3)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1份;(4)企业存在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职工行权: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名单1份;(5)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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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刘老师
现在正常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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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不是,可以别的电脑,但是数据只在以前的那个电脑要从以前电脑导出来,大家觉得不方便,所以一般就一直在一个电脑上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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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重新填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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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你申请的时候写的是汇算清缴扣除还是代扣代缴时也可以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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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是不是父母有一方已经选择了50%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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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梦老师
您好,跟距您的情况,您可以试试这几种方式: 1、若是新下载的个税扣缴系统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下载的版本错了,去电子税务局下载最新版本。 2、若是扣缴系统之前使用没有问题,那么打开客户端显示下载更新,更新完突然登不上,出现该状态,可以尝试将18位识别号,改为15位试下(去掉前两位数字和最后一位数字),不行的话就要去办税大厅前台处理,是因为税务登记信息需要维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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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网络异常,未收到反馈信息”,用户可点击“确定”按钮,可进行网络设置操作 ,并按提示进行。如果还不行可能是系统问题或者网络问题,过一段时间再登录试试。还是不行,可以卸载重新下载,百度你当地所属省的电子税务局,在网站上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如果还是有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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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电脑上对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 1、在原电脑上进行数据备份。 操作路径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点击【备份】; 2、将备份文件拷贝到新电脑,在新电脑中恢复备份。 操作路径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中备份文件-【恢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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