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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两个方面一行政处罚,二、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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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Icy 何
购买方已经抵扣的发票是必须由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所以建议你们拿着退货证明找他们协商开具红字信息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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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实收资本在实际出资以后再做,印花税还没实际出资了就让你们交了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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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可以返回账套计提在22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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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是的,季度只是预交。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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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机油应该是成品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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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和对方协商一下看能重开吗?如果实在不行收下也可以,现在税务对这一块基本不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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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M老师
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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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账号正在注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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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你领的发票都在系统里记着呢,没打印也没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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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需要和税务局沟通一下,看看是否能够把销售业这个给去掉。毕竟没有销售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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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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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报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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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开的是专票还是普票呢 查看全部回复
汇算清缴遵循调表不调账原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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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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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目前没有免征年终奖个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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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员工的工资是计入管理费用了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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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黑
不好意思,刚才有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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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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