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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位于市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增值税额585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公司销货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900元。(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00)
。 要求:
·(1) 计算本企业采购的农产品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扣除的数额
(2) 计算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 计算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