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十四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税收返回,收到的资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这笔费用还没用,可以调减吗?

原标题:老师,你好,公司做十四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税收返回,收到的资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这笔费用还没用,可以调减吗?

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2023/3/21 13:46:49

老师,你好,公司做十四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税收返回,收到的资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这笔费用还没用,可以调减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收到的资金看属不属于上述内容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我们应该属于财政拨款 是做的税收返还资金明细是专项财政资金 而且也有管委会下发的财政扶持单 我就是不是很确定是不是不征税收入

看上面发的内容,符不符合条件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话,在税法上,在收到当年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微信扫码获取同类问题
收藏

答疑详情
每个问题,2个老师,一答一审,确保准确 已审核

王苗苗老师中级职称答疑老师
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向老师提问

2023-03-21 13:46匿名提问

老师,你好,公司做十四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税收返回,收到的资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这笔费用还没用,可以调减吗?
会计宝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3:5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推荐你:加入免费答疑群,点击入群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3:55

收到的资金看属不属于上述内容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3:56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23-03-21 14:00匿名提问

我们应该属于财政拨款 是做的税收返还资金明细是专项财政资金 而且也有管委会下发的财政扶持单 我就是不是很确定是不是不征税收入
会计宝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4:03

看上面发的内容,符不符合条件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4:21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会计宝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4:23

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话,在税法上,在收到当年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王苗苗老师

王苗苗老师2023-03-21 14:24

同学,我这有个会计宝的免费答疑群,挺好的,可以加进去看看
会计宝免费答疑群
问题答疑,案例知识分享,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点击查看详情

问答已结束!

点击展开全文 (9条)
发送
微信提问-边问边搜 每个问题,2个老师,一答一审,确保准确
359名专家老师,3分钟快速回复,已有104657会计人, 提问了185187 个问题
李伟老师
信用得分
34399
综合排名
7
答疑级别
高级老师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财务经理
擅长:企业账务实操处理
评分 4.61
/
已答 5382
/
打赏 153次
添加微信
andy老师
信用得分
26405
综合排名
10
答疑级别
高级老师
税务师,财务经理
擅长:出纳,商业,工业制造,建筑工程,服务业
评分 4.66
/
已答 4784
/
打赏 96次
添加微信
王苗苗老师
信用得分
60552
综合排名
2
答疑级别
专家老师
中级职称
擅长:商业,工业制造,餐饮酒店,个体工商户,服务业,运输业,物业,农业,高新企业,其他行业
评分 4.73
/
已答 9618
/
打赏 178次
添加微信

登录查看全文

发送验证码
直接提问-边问边搜 每个问题,2个老师,一答一审,确保准确
359名专家老师,3分钟快速回复,已有104657会计人, 提问了185187 个问题
在线客服 2023-03-12 19:00
同学,你好,你遇到了什么问题?
发送

精选问题

微信扫码 展开全文

会计大佬的微信,放心扫
已是好友会员 点击这里
微信扫码快速登录
边问边看,提问解锁全文 每个问题,2个老师,一答一审,确保准确
359名专家老师,3分钟快速回复,已有104657会计人, 提问了185187 个问题
0/300字

添加照片

老师正在解答中,请留下手机号会通过短信提醒。

发送验证码
点击查看详情 >>

登录后,立即查看全部回答

扫码关注公众号,就登录啦 (✿◠‿◠)

公众号:会计宝

知识点详解分享 工作问题免费提问 280套资料领取
资讯政策解读 行业事件,故事分享 财会圈交流

程序小哥拼命开发中
请移至App或者小程序进行提问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

快速提问
新问题·点我提问
正在提问
历史提问 >
 正在加载...
加载异常,点击重新加载
暂无问答
在线客服
每个问题,2个老师,一答一审,确保准确
1 提出问题
>
2 匹配老师
>
3 回答问题
 正在加载...
加载异常,点击重新加载
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