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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11:59勤奋~不作恶~董
公司一直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目前想补缴土地使用税,请问我是否可以按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按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进行补缴申报?
官方回复2021-03-08 12:00
您好!如果是税局的原因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收滞纳金和罚款。如果是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的,那么需要补税,缴纳滞纳金。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和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计算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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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2021-03-08 12:01
同学,我这有个会计宝的免费答疑群,挺好的,可以加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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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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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客服 2023-03-12 19:00
同学,你好,你遇到了什么问题?
精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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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盘还是黑盘还是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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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领发票一直显示申领中一般是网络问题或是税局审批问题。如果可以撤销,撤销后发票验旧后再申请一次;如果不能撤销,找下电子税务局客服人员,电话一般在电子税务首页下方;或是找下大厅工作人员给看下问题。要是着急,可以放弃网上申领,直接到大厅办理,要税局登记过的人带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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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笔补贴具体是什么性质的补贴?专款专用的,不用多交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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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实纳税人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是否选择了蓝字发票开具的月份,如果没有,需要选择月份重新上传。
2、确保原蓝字发票在开票软件中的状态为“已上传”。
3、若以上两个都已经排除,因为系统不稳定等因素,发票数据传输有一定的延迟,建议用户换时间段多尝试几次。
4、若长时间不行,建议用户咨询当地税局处理。若用户强烈要求处理,可详细描述派单到服务单位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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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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