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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同学字段选择年度,比如2021年 期间选择1 查看全部回复
2929
andy老师
只考虑分录,不考虑其他问题吗? 查看全部回复
3688
大宁老师
那你更正申报的报表,应补退税额哪里是不是负数或者说多于实际缴纳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5507
本期收入是应发工资,也就是没有扣除个税和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的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4400
Afei老师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dai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3695
李伟老师
开票是看业务双方的,不是看谁付钱。甲方购买丙方的货物,丙方给甲方开票 查看全部回复
8382
每个地区的界面可能不一样,一般都是登陆社保网站,找到参保登记,然后填写信息就好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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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上:个税是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发工资的当月先代扣 查看全部回复
6145
税务师晓雨
如果你开的是1%的专票的话,还需要填写减免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3398
你好10.26 查看全部回复
3209
可以先按照图片提示操作,看是否已经有3号转凭证,如果有,你再换个凭证号试一下,如果没有,还不能继续操作下去的话,建议你咨询软件专业客服。 查看全部回复
11007
高老师
你好,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局,税局同意自开,不同意去税局代开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4302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5000=(A-24000-60000)*20%-12920 查看全部回复
18058
借:制造费用 dai:累计折旧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dai: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 借:银行存款 dai:应收账款或者预收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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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税务核定都需要申报。至于是否需要缴纳,看税局是怎么给你们核定的,按照税局核定的去计算个税,然后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4491
是的同学,你们报经营所得申报是这样的 查看全部回复
4385
归老师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按经营所得申报 申报依据就是调整后的利润总额。 查看全部回复
2935
同学,食堂购买的小额零星500元以内(无法办取税务登记的个人)是可以用收款收据作为入账依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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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dai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个税APP上会有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上传说明的 查看全部回复
5197
悠悠老师
银行回单以及银行流水,目前只要有2种办法。一, 自己上网打印。二,银行自助机打印。 各种卡的办理,请咨询当地的开户行。 查看全部回复
4391
你多计提了0.03的个税,可能就是少算了工资,如果找不到人了,直接转到营业外吧 查看全部回复
3017
潇洒老师
10.26 查看全部回复
5235
你好,建议分开开,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5万到时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3341
填写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申报报表 查看全部回复
3109
Annina老师
不用改 查看全部回复
8347
公司给员工租房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3497
陈米老师
一般是向税务提出申请,具体咨询专管员,准备好要求的材料,提交给专管员,税务审核认可并盖章,就可以等着退税了。 查看全部回复
5078
个税(工资薪金)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4410
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实际费用也是新公司的费用,老公司只是垫付而已 查看全部回复
4272
不需要。公司实际和包公头结算。 查看全部回复
4508
你好,如果申报了未缴税,缴纳税款就好,会有滞纳金。如果没有申报,在同一税款所属年度内,若漏申报月份后面的月份存在已申报,则不可以通过扣缴端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表补申报,需前往办税大厅办理;若漏申报月份后面的月份也未申报,则可通过扣缴端从最早的漏申报月份开始进行逐月补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3410
可以进电子税务局~欠缴税款查看下是什么时候的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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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9
同学,代开发票去税务大厅带着身份证和合同可以代开 查看全部回复
4630
一般是在哪个公司工作,就在哪个公司缴纳社保发工资,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别在两个公司发工资,缴社保选择一个公司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4131
一般如果个体工商户有员工是要核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但具体还是看税务局给你核定的税种里有没有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等 查看全部回复
4028
Amy老师
电子承兑汇票直接在网银操作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408
印花税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计算方式不一样:查账征收请参考下面的项目,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同时考虑优惠政策 查看全部回复
4359
王苗苗老师
个体户缴纳完个税,如果是税后利润,给法人的话是记到分红,不属于税后利润的,记到其他应收款 查看全部回复
4806
如果你们的餐厅是外包的,到时公司要给餐厅结算的话,那按照充值虚拟币换算成现金,计入餐补 查看全部回复
5058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3971
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 查看全部回复
6199
特殊情况可以咨询一下主管税局 查看全部回复
6865
10月申报的是7-9月的数据。所以要计算8月收到的款项。 查看全部回复
3625
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dai:应付股利 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dai: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dai:银行存款 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ai: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查看全部回复
4696
单位名称、发生时间、金额、经办人、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欠款百分比等等都是要项,目的要求:谁经办的谁的货款,什么时间开始的,是否到结算期(还是过期),应收多少回来多少剩了多少,过期了超额了风险大不大,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可以体现在表中。 查看全部回复
3716
季度申报时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5854
这个不影响你们做账 查看全部回复
4918
是什么原因想要多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4576
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7168
同学需要有税控盘或者ukey开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3892
仓库应该有专门的人来负责材料的收发,一般是仓库会计。每个月都应该有汇总单交会计部门。然后会计根据这些汇总单据以及进、出库单做账。结转本月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5010
超过定额的,按所申报的金额,即全额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8968
1.计提五险、公积金(公司部分)、工资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人工成本 dai:应付职工薪酬-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3972
dai方余额表明的是已经计提但是没有交的税款。如果确实不是欠税,而且金额太小了,可以调整年初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下月税款征期时,交税时就冲减了。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dai:银存 查看全部回复
5278
前面业务处理错了,后面就都跟着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3537
夏老师
不交 查看全部回复
4730
金蝶如果您有管理员权限,可以对已结账月份进行反结账,然后您反记账-反审核,您就可以修改您想要修改的凭证了 查看全部回复
4712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4844
专项扣除填起 查看全部回复
3776
谁转让,谁缴税,不转让的不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5536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每月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查看全部回复
2646
同学,你要提交后会自动生成编号 查看全部回复
4011
甜甜老师
您好,这个看双方的协商及具体业务,两种方式都可以,如果作为投资款注意转款用途注明是投资款 查看全部回复
4199
Karina老师
你好,可以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登录,申报哦 查看全部回复
3247
你跟公司啥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4641
业务是什么?你们开劳务费给谁? 查看全部回复
4243
公司dai款买车,月供也从公司付 查看全部回复
7586
你好,购买方已抵扣,由购买方申请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你方开具红字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3508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3224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每月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查看全部回复
3045
COCO老师
关于有误发票有两个步骤 1.发送红冲信息 2.开具红字发票 这些操作在开票系统里面相对应的位置可以点击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3779
请问是你们自有房产用于出租,需要从租计征嘛? 查看全部回复
3894
返利应该开具红字发票的 查看全部回复
4915
个人自己承担 查看全部回复
3574
劳务报酬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税率是 查看全部回复
4761
你好,公司借款,将来公司赚钱了还给老板 查看全部回复
4487
你好,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查看全部回复
4046
你好,以管理员身份进入开票系统修改销售方开票信息中的电话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7129
如果当月无工资,可以将人员先输入系统,根据实发工资等于0填入表中 查看全部回复
5023
我感觉你没有弄清楚 查看全部回复
7010
6万的扣除这个是后台自动筛选的,符合条件才行 查看全部回复
51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查看全部回复
4470
现在优惠税率1% 查看全部回复
6124
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查看全部回复
5954
没有专项扣除,也没有专项附加扣除。84556。找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相关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算出累计的个人所得税要减去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当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4701
可以点首页向客服索要哈 查看全部回复
38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查看全部回复
4101
工长作为个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雇佣的员工由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5848
1、车辆从账面转出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 借:累计折旧 2、收到出售款,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dai:固定资产清理 3、涉及税金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dai:应交税金-增值税 4、结算清理净损益,其账务处理如下: 如果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dai:营业外收入 如果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dai:固定资产清理 查看全部回复
17248
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dai: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5911
7379
这个是个税申报表用来申报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42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经研究,现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6274
不可以,会触发税务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4520
你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4519
你好,入帐时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09*0.09 申报时在附表二中8b填列 查看全部回复
4044
4691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527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查看全部回复
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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